關于2016年清明節放假通知
2016-03-21 瀏覽量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浙江省麗水市政府辦公廳的通知精神,并結合我司實際,將清明節放假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4月3日——4月4日,共計兩天。2016年4月3日(星期天)放假。2016年4月4日(星期一、農歷清明節)為法定節假日。2016年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清明節放假期間,請各個部門關好電閘、鎖好門窗等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謹防意外事故的發生,以便大家能過一個安全無憂無慮的清明假期。
三、所有員工節日放假期間手機必須保持開機,到外地的必須開通漫游,以便保持聯絡,外出回家探親旅游的員工,注意路途安全,及時購買返程票,防止由于車票緊張而延誤節后上班。
四、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迅速啟動應急預案,妥善處理并按規定第一時間上報,確保節日安全。
在此提前預祝大家節日快樂!